-
三门峡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具体步骤可能会有所调整,以下为一般性的攻略:
### 准备材料 1. "户口簿":原农业户口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迁移证":由原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4.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有的话,需要提交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5. "房屋产权证明":如购买或租赁非农业用途的房屋,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 "其他相关证明":如就业证明、投资证明等,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
### 办理步骤 1. "咨询当地派出所":首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要求和办理流程。
2. "提交申请":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户口迁移申请。
3. "审核材料":户籍民警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告知下一步操作。
4. "领取迁移证":审核通过后,领取户口迁移证。
5. "办理户口迁移":将户口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带到拟迁入地的派出所,提交户口迁移申请。
6. "变更户口性质":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变更手续,将户口性质从农业户口变更为非农业户口。
7. "举报 -
1、申请指标:
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
2、初审:
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3、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4、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5、复核:
省市人事局在接到农转非申报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合格者开据《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
6、办理:
各区县人事局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农转非名单》先后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7、完成申请:
录用公务员、招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农转非工作,由各系统区县主管部门摸清基本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送交区县人事局审查,区县人事局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在收到材料后按照农转非的工作程序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举报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