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男子11万购藏獒“和得一手好稀泥”,梦想配种致富却遭遇尴尬困境

三门峡 更新于:2025-09-05 00:58
  • 用户9592754082432
    得一手好稀泥”!河南三门峡,男子花费11万购买“藏獒”,认为可以配种获取高额报酬,但饲养8年后狗死亡,男子还从朋友处得知“藏獒”实际是土狗,于是报警称卖家诈骗,但警方几经调查后,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刑事案件,男子只好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并返还11万购狗款,法院会如何判决?
    这事儿还得从8年前说起。当时王强正被一屁股外债压得抬不起头,整天琢磨着怎么能快速翻身。经朋友王敏介绍,他认识了自称有“纯种藏獒”的齐俊。齐俊见面就给王强画了个大饼:“这狗绝对纯种,每年最少下3窝崽,一窝卖个十万八万不成问题,不出两年你外债就能还清!”
    王强一听这话,眼睛都直了。他当时也没多想,觉得藏獒是稀罕物,配种赚钱肯定靠谱。先通过王敏给了齐俊1万押金,又咬牙从朋友那借了高息,凑够10万尾款,和王敏一起送到齐俊手里。抱着“发财梦”,王强把狗带回木桐乡老家,好吃好喝伺候着,就盼着它赶紧下崽。
    可这狗养了8年,别说一年下3-5窝了,王强说连配种都没成功几次,更别提卖狗崽赚钱了。直到前段时间,狗意外死了,王强心里正难受,一个懂狗的朋友来家里,看了看狗的照片,一句话让他如遭雷击:“你这哪是藏獒啊?就是只普通土狗,顶多串了点别的,值不了几百块!”
    王强当时就懵了,11万买只土狗?还养了8年?他越想越气,觉得齐俊是骗他,立马报警说被诈骗。警方一开始调查,觉得买卖时双方都在场,狗也是当面交的,商业交易本身就有风险,不能说赔钱了就是诈骗,就没立案。王强不服,申请复核,市局让重新查,警方还把齐俊刑拘了一阵子。可折腾两年,卢氏县公安局最后还是说“没犯罪事实”,撤了案。
    警察不管,王强只能去法院告齐俊,要求解除合同,退11万购狗款和利息,后来又加了3万狗粮、狗笼钱。没想到齐俊当庭翻了脸,说:“当初说好狗款20万,你只给了11万,我催了好几次你都没给,我当吃哑巴亏了,现在还想让我退钱?门儿都没有!再说我啥时候卖你狗粮了?”
    那法院到底咋判的呢?咱们掰开揉碎了说。
    首先,这事儿肯定归法院管。警方已经撤案了,王强和齐俊都是普通老百姓,买卖狗是财产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范围,没毛病。
    其次,法律咋适用?现在咱们用《民法典》,但这事儿是8年前的,《民法典》2021年才施行,所以得按当时的《合同法》来。
    最关键的是,王强说齐俊欺诈,要求撤销合同退钱。可《合同法》里说了,要是被欺诈,得在知道被骗后1年内申请撤销合同,这叫“撤销权”,过期就作废了。王强养狗8年,狗死了才知道是土狗,到起诉时早就过了1年,撤销权没了。
    那说齐俊违约行不行?可问题是,当初买卖狗就没签书面合同,口头说的“纯种藏獒”“每年下崽”,现在俩人各说各的,王强拿不出证据证明齐俊保证过狗的品种和下崽能力。而且狗是活物,王强养了8年,中间怎么喂的、环境怎么样,都可能影响狗的状况。他当时接狗时,按理说该仔细看看是不是藏獒、有没有毛病,可他接回去就养着,现在狗都死了,也没法证明齐俊卖的狗不符合约定。
    最后法院判决:王强的证据不足,驳回他的诉求,诉讼费1250块还得他自己掏。
    这事儿闹到最后,王强是钱没要回来,还搭了诉讼费。大家觉得这事儿到底怪谁?要是你花11万买狗,会当场怎么验狗的品种?遇到这种口头约定的买卖,该留哪些证据才能不吃亏?
    (案例来源:灵宝市法院)
    举报

你的回答

单击“发布您的答案”,即表示您同意我们的服务条款